聚焦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領域的營商環境,加快推進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惠州市財政局堅持立破并舉,連續采取“列責任清單、創評估體系、制內控框架、納績效管理”四大招,不斷強化壓實采購人主體責任,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列責任清單,明確法定職責。2022年1月在省內率先發布《惠州市政府采購采購人責任清單(試行)》,以清單的形式,梳理了采購人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實施政府采購意向公開、采購需求調查、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履約驗收等領域37項法定職責。并按基本采購流程編排責任順序,明確每一項責任的主要依據和主要違責風險,既便利采購人使用清單,又倒逼采購活動專業化,做到正本清源,以“責任清單”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指引采購人落實“法定職責必須為”。
創評估體系,科學開展評價。在責任清單的基礎上,為進一步壓實采購人主體責任,2022年12月制定《惠州市市直采購人主體責任評估工作方案》,創新構建采購人主體責任評估指標體系。指標體系涵蓋政府采購內控制度建設、政府采購管理、采購項目執行全流程等不同維度,包括6個一級指標、25個二級指標、53個三級指標。并采用百分制方式進行打分,給采購人進行“體檢式”責任評估,督促采購人落實好政府采購主體責任,探索新型監管方式。2023年8月公開通報采購人主體責任評估情況,加強結果運用。
制內控框架,指導完善制度。針對采購人主體責任評估中發現的部分政府采購內控制度要素不全、崗位職責不夠明確等問題,2024年3月主動編制《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框架模板》,供各單位建立完善政府采購內控制度參考使用。內控制度框架模板共九章36條,包括組織機構與職責、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采購需求管理、采購執行、詢問、質疑與投訴處理、采購合同管理、監督檢查等內容,并以“說明”方式對內容設置進行釋疑,以“如”方式進行舉例,以“提示”對相關事項的解釋說明、執行建議或者需要關注細化的要求等,為采購單位完善內控制度“劃重點”,形成可“抄作業”的模板,切實指導建立完善內控管理制度。
納績效管理,推動提質增效。2024年將政府采購管理情況納入“年度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考核方案”,從采購意向公開合規性、采購內控制度建設、采購活動合規性、采購合同簽訂時效性、合同公開時效性、政策功能等六方面考核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方面的管理水平,將政府采購管理情況納入部門預算執行一并考核,作為部門績效考核組成部分,體現獎優罰劣和激勵相容導向,持續推動政府采購依法依規、公開公平、提質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