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百萬英才匯南粵”——惠州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公告》要求,現就惠州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時間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0日(08:30-12:00,14:00-17:30),地點為惠州市惠城區江北三新北路29號市民服務中心10號樓副樓人力資源市場。現場資格復審必須由應聘人員本人親自參加,不得由他人代辦。
二、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一)應聘人員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表》(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
(二)應聘人員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階段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發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可提供經教務處蓋章的課程成績單、載明所學專業及可授予的學位名稱相關材料)。未按公告規定時限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
(三)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等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復審階段暫不能提供的,須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績單等證明,并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等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取消聘用。
(四)報考崗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黨費證、黨組織證明或入黨志愿書復印件)。
(五)符合《報考指南》中以相近專業報考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需教務處蓋章,國(境)外學歷成績單需要提供翻譯機構出具的蓋章版成績單翻譯件)、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六)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于現場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交現場審查,屬證件材料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原件及1份復印件(審查人、應聘人員在材料復印件空白處分別簽名),審查后留存復印件退回原件;屬證明材料的,均需提供原件。
三、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公告,按要求準備好相關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保持通訊暢通,注意接收招聘單位電話或短信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直接業務考核資格。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直接業務考核資格;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直接業務考核資格。
(二)經審核,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發放《資格復審通過告知書》。《資格復審通過告知書》是參加直接業務考核的重要憑據,請妥善保管,遺失后果自負。
(三)直接業務考核時間、地點安排另行通知,請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保持電話暢通,并密切留意相關公告。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