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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9年廣東省和惠州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飲料、方便食品、餅干、酒類、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8類食品20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00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詳見附件)。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惠州市凱泉高爾夫渡假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購進日期為2019-08-23的羅非魚(淡水魚),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二)惠州利恒塑膠電子有限公司使用的購進日期為2019-08-19的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問題
惠州泛亞飲食有限公司麗日銀座大廈分店(自行消毒)使用的消毒日期為2019-08-21的杯子和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相關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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